Thursday, July 30, 2009

對的理由

這是一篇關於扁案的報導,我心裡很有共鳴:



儘管北檢檢察官林勤綱在扁案庭訊時淚眼對陳水扁說,

「親愛的朋友,請諒解我,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!」

引發外界討論,

是致大幅報導林勤綱當年與陳水扁同是當年美麗島律師團的老戰友,

不過陳水扁對於林勤綱的淚眼似乎沒有任何感覺,

扁辦秘書劉導今(30)日轉述扁的說法表示,

陳水扁根本就不認識林勤綱,

「頂多只是聽過名字,跟他根本就不認識!」

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多項弊案,28日進行最後言詞辯論,

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晚間在論告時,

提起30年前他與扁同是都是美麗島案的辯護律師,

如今扁卻被指控是個貪財如命的人,全程邊哭邊說了1個多小時。






林勤綱說,在大學時代,看到日本首相因貪污遭羈押,

當時激發出多少夢想;儘管畢業大家後各奔前程,

但仍為打擊威權而努力,但這些理想、這些夢想都忘了嗎?

他也哽咽的引述《台灣十字架》一書對扁說道,

「親愛的朋友,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,

以彰顯那些你曾經用你一生去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。」


林勤綱表示,在威權年代,

事業已經有成的陳水扁大可不必蹚這個渾水,

因為這對自己與家人都是犧牲;他還以頗富哲理的話說,

如果為了要改革體制而進入體制,

都會影響改革者自身靈魂的純潔度,

這比對身體的傷害還可怕。


林勤綱表示,他與許多當年一起奮鬥的朋友接觸,

這些旁觀者都從陳水扁這位「改革者」身上看到憂慮,

他們都憂慮扁身邊有許多「舊勢力的機會主義分子」。

他說,改革者如果迷戀既得利益,

受到誘惑而迷失、背叛理念,雖然很容易但也很殘忍。


所以,他也承認陳水扁在這此案中受的犧牲最大、最深,也最值得疼惜。

林勤綱感性的說,

「沿革」不能作為停止改革或反改革的藉口,

陋習也不應當被正當化,

北檢不能否認扁對台灣民主的巨大貢獻,

但也無法迴避扁在本案中有違法犯意的事實,

因為他無法隱匿扁對於洗錢案知情,

也無法隱藏吳淑珍說海外匯款是要自己所用的事實,

但也同時無法隱匿扁曾經懷抱理想不惜犧牲的精神。

林勤綱當時也提醒陳水扁,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,

出現國庫通黨庫、國產通家產等醜陋現象,

那時兩人不是一起抗爭?如果扁忘了原先認知的尺度,

為什麼在案發後還要虛構南線專案、召集幕僚討論責任分攤,

並將案件卷證核定為機密,

「如果你坦蕩蕩,何致於此?」如果腐敗是個必經的歷史錯誤,

難道要以本案來做為肯定腐敗、容忍腐敗,

使貪腐從此合理化的大門?






當庭自稱願與扁「心靈對話」的林勤綱強調,

法律的公正都不會轉彎,

將來的政治領袖都應當因此體認到法律的尊嚴,

也就是說,任何人不管為了自己認為多高尚的政治動機,

都沒有理由去做出侵犯他人、侵犯法律的行為。


他最後語重心長的勸誡陳水扁,

只要勇於面對自己所做的錯誤,

那麼所有的過錯都可以被矯正。







SHANTARAM書中提到:

有時候我們會「為了對的理由,做錯的事」

而這是對的嗎?好奇著...

又有另外一些時候,

我們會基於善的動機作一些我們認為對的事,

可是結果卻是無法預測的傷害或是災難!

那麼......

怎樣做,才是真的、對的、好的結果的?

我不喜歡談政治,談談商業;

在HBR的一期封面報導"Play Hard."

說明企業可以在法律的邊緣,

做出為增加公司利益的強勢作法,即使遊走法律的邊境.

畢竟沒有真的觸犯「法條」

我想人都喜歡讓自己羽翼豐滿或者是說站在優勢的一方,

however,我們都必須有能力判斷,

來自我們價值觀的對與錯、是與非;

我猜只能專心的緊握住我們的良心,

不讓它和遙不可及、瘖啞無聲的繁星一樣靜默、疏遠.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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